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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项 暨“紫琅英才”计划的通知
2023-03-08 1557 返回列表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项

暨“紫琅英才”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大力集聚科技领军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项暨“紫琅英才”(以下简称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才分类

人才项目分为自主创业类(A类)、企业创新类(B类)、高技能创新类(C类)。

申报条件

1.自主创业类人才(A类)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优秀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申报人于202111日后从南通市外来通(来通前三年在通无创业就业记录),创办企业应于202111日后注册成立。按时完成验资、社保、税务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员工缴纳社保。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

3截至20221231日,申报人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创办企业一般是申报项目产品的融资、生产和销售主体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且本人实缴并计入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优先支持股权占比合计超过50%的创业团队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6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计入注册资本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50%计算,总额须超过300万元;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或者外籍人才夫妻均为外籍、由父母子女代持的除外,须提供本人出资证明)

优先支持生命健康、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材料、车联网、信创等产业领域。

2.企业创新类人才(B类)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全职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优秀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2申报人于202111日后从南通市外来通(来通前三年在通无创业就业记录)

3)截至20221231日,申报人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申报企业给予博士税前月均薪酬不少于3万元、硕士税前月均薪酬不少于6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流水为准。

3.高技能创新类人才(C类)

参照省“双创计划”高技能创新类申报条件。

4.其他条件

1)以人才团队申报的,应符合省“双创团队”或市“江海英才”团队的各项申报条件。

2)在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省双创计划以及其他市、县(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3已入选市江海英才计划的人才,不受相关申报条件限制,紫琅英才计划给予50%配套。

4特别优秀的人才项目,不受人才年龄、学历学位来通时间、工作年限、实缴出资、省内资助等限制,由所在园区街道破格推荐申报并出具推荐报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申报书》,申报时根据人才项目类别选填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证明材料。

3.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4.创新创业计划书。

5.创业类人才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股权证明财务报表。创新类人才提供申报人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人事派遣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资格初审。申报材料一式份,报送至崇川区委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答辩评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组织专家评委开展答辩评审。

3.资格复审。对通过答辩评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4.综合评定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基本条件评价打分。答辩评审和基础评价得分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申报人才的综合得分确定资助金额,并与人才协商确定资助协议。

5.实地验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实地考察验收。

6.会议审定。对通过实地考察验收的项目,将拟资助人选及资助金额、资助比例,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

7.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相关会议审定通过后在崇川“兴企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进行资助。

8.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崇川区高级人才服务中心、项目落户单位、受资助人才(团队)及企业签订《资助协议书》。

五、扶持政策

1.对入选的人才(团队),由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资金扶持

2.积极为入选人才(团队)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帮助解决入选人才(团队)在崇川工作期间的人才项目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申请科技项目资助经费、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方面的问题。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企业入口)登录兴企通网站进行申报,按照要求上传完整申报材料。网址:https://www.ntccxqt.com/pages/projectDeclare/project-detail.html?projectId=305

2.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胶装,一式份。材料应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报送至崇川区委人才办(桃坞路44木楼119室)。

3.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随时受理,不定期举行答辩评审

联系电话:0513-89088577

 

 

附件:1.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申报书

2.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

3.薪酬发放说明(样式)

4.柔性引进人才派遣证明(样式)

5.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8.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9.2023年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项暨“紫琅英才”计划的通知(崇委人才办〔2023〕1号)01.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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